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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

2015-08-13 10:35 来源:医学教育网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

1、国家承认的中专或大专护理(助产)专业学历,经全国护理专业技术初级(士)资格考试合格者。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医学教|育网搜集,临床试用期满一年者。

提交材料:(注: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大小的纸张复印且一张只能复印一项证明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护理专业(助产)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职护士岗位有效证明(签约合同,需注明合同起止时限,合同期内的注册护士不予进行出省变更)

6、医疗机构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两者可合一注明加盖公章)

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8、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同一底版)

9、已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和中止两年以上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在注册机关指定的医院(二级以上医院)接受3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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