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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护士工作制度总结

2015-09-15 09:39 来源:医学教育网

诊所护士工作制度总结:

一、诊所开业应在所地、乡、镇卫生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承担本(地段)的医疗、传染病报告等工作。

三、关心、体贴病人,诊疗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四、处方用药必须安全有效,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和伪劣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科学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尽可能地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五、发生医疗事故要在1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防保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六、做好门诊工作日记、处方、传染病报告的登记、统计工作。

七、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要戴口罩、帽子、着工作衣,器械要定期消毒,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保证有效浓度,注射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诊所由所长负责领导各项工作。各医护人员应不迟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早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范,做好本职工作。

2.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值班医师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或请假时必须经所长批准。

3.开展诊疗工作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出具疾病诊断证明有存根。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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