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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护士管理条例

2014-11-14 15:38 来源:医学教育网

实习护士管理条例

一、实习目标

临床实习是医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将由课堂理论学习转向临床实践学习,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学会化知识为能力,提高独立工作本领。

通过临床实习,学生应熟悉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护理技术常规,养成良好医德,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巩固、提高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护士。

二、组织实施

各科室指定2-3名护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临床带教老师,并保持相对稳定。科室具体带教安排由护士长安排。

(一)实习护士进入我院后,由护教部主持召开师生见面会并安排岗前教育。(二)临床带教老师从接受临床实习教学任务起,应对实习教学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要求实习护士熟悉本科日常工作程序、病房环境及各种治疗、护理设施的放置。

(三)根据实习大纲,带教老师要对实习护士进行业务指导,结合临床实际进行小讲课,临床讲课(讲座)是对理论课教学和临床实习教学的补充,每一轮实习生每个科室至少组织2-3次。每月科室组织教学查访1~2次,使实习护士掌握本科一般疾病的护理常规。护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科讲座。

(四)临床带教老师应重视实习护士的基本功训练,培养实习护士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启发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实习科室要在每轮学生实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学习效果、考核学生思想表现,并将考核结果记录于学生实习考核登记本。

在每一轮、每一阶段的实习中,科室护士长应组织带教老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小结,收集学生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更加合理的安排实习教学,提高实习带教质量。

三。实习护士实习表现考核制度

对实习护士临床实习的表现实行考核制度,是落实实习大纲,加强实习管理,培养合格护士的有效措施之一

首先对实习护士德、智、体方面进行考核,有所在科护士长及带教老师对其平时的表现、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反馈进行考核。

理论考核分基础及专科两部分共100分。(平分标准)见附表。80分为合格。技术操作100分,(平分标准)见附表。90分为合格。除此之外还要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奖励与处罚

实习结束前,护教部组织科室和实习护士对实习阶段的教与学作出评价,评选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实习护士。

(1)对带教认真,学生一致评价很好的老师将推荐评选优秀教师。(2)评选优秀实习生,建议学校给与嘉奖。

五。实习护士守则

实习护士既是学生又是工作人员,处于临床工作第一线,因此要做到:

(1)实习护士是实习医院的工作人员,直接服从科室管理,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制度。

(2)必须遵守科室的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每天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主动做好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不看与实习无关的书。离开病房时应先请示带教老师。

(3)实习期间请病假需有诊断证明,经护教部盖章后方能生效。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一天以内由带教老师批准,超过一天需经科室领导与护教部研究批准。

(4)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计划实习。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科实习,应与护教部联系,不得自行换科实习。

(5)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一般技能的操作与训练,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饮食和心理状况,以及医嘱查对、护理工作执行情况。

(6)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病房,按时随护理教学查房,参加病房医护人员交接班,与带教老师共同处理医嘱和治疗、护理工作。

(7)在接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查看病人,做生命体征测量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本班内的护理记录书写。

(8)严格观察病人病情变化,遇有病情变化,应立即报告医生。

(9)实习护士对病人的治疗操作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10)必须严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自作主张、擅自行事,以防止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

(11)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养成良好的医疗道德,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耐心解释,绝对不允许为了个人学习而影响病人的治疗,增加病人的痛苦,甚至损害病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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