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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证跨省注册注证明

2015-01-09 17:32 来源:医学教育网

护士证跨省注册注证明

已在外省、军队、武警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拟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岗位工作的护士,需要办理入省变更注册。

需提交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医|学教|育网整理;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4)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6)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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