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医院专科护士培养制度
2014-10-17 16:55 来源:医学教育网
1、参加临床专业护士培训者须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专科工作2年以上,护师以上职称。
2、参加临床专科护士培训者除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外,还应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较好的专科护理知识与实践经验。
3、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工作责任心及奉献精神,本人自愿并经科室选拔推荐后,由护理部、院部同意。
4、送出参加专科护士培训者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必须考核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对未完成或未取得专科护士资格证书,回院后脱离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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