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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护士请假制度

2015-02-13 14:52 来源:医学教育网

实习护士请假制度

一、病假需凭本院“诊断证明”。

二、护士长请假由护士部主任批准;护理部主任休假或外出须事先向主管院长请假。

三、护士有病或有事,须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按提休或补休处理,不准电话请假。

四、因疾病等原因不能上夜班者,须于接班之前2小时交假条,以免影响工作和人员安排。

五、上班时间离岗要请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一般不超过30分钟,超过者按半天事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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