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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概述

死亡的概述:

(一) 死亡的概念

1. 死亡是生命活动不可逆的终止。

2. 脑死亡即全脑死亡,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的不可逆死亡。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在世界第22次医学会上提出脑死亡标准: ① 对刺激无感受性及反应性。② 无运动、无呼吸。③ 无反射。④ 脑电波平坦。上述标准24小时内反复复查无改变,并排除体温过低(低于32℃)及中枢神经抑制剂的影响,即可作出脑死亡的诊断。

3. 安乐死源于希腊文,原意为“快乐的死亡”或“尊严的死亡”。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及亲友的要求下,经医师认可停止无望的救治或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全过程。

(二) 死亡过程的分期

1. 濒死期(临终期)脑干以上的神经中枢功能丧失或深度抑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而脑干以下的神经功能尚存,但由于失去上位中枢神经的控制而处于紊乱状态。

2. 临床死亡期此期延髓处于极度抑制状态,表现为心跳、呼吸完全停止,瞳孔散大,各种反射消失,但各种组织细胞仍有微弱而短暂的代谢活动。此期一般持续5~6分钟。

3. 生物学死亡期组织细胞的新陈代谢完全停止,尸体将出现以下变化: ① 尸冷: 是最先发生的尸体现象,大约24小时,尸温与环境温度相同。② 尸斑: 是死亡后2~4小时开始出现,12小时后便发生永久性变色。③ 尸僵: 一般在死后1~3小时开始出现,4~6小时扩展到全身,12~16小时发展至高峰。④ 尸体腐败: 在死后24小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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