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护士移民政策
2015-09-24 14:19 来源:医学教育网
加拿大护士移民政策:
1、加拿大签证处签发的劳工雇用批准证明将允许您在加拿大做住家护理员工作,一般有效期为一年。您不可以自行更换雇主。如果您需要更换雇主,就必需在为新雇主工作前申请并获得一个新的雇用批准证明。
2、您需要完成至少两年的作住家护理员的工作才能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这两年要求不包括您离开加拿大的时间。例如,您离开加拿大度了三个月假期,这段时间不能算入两年的雇用工作的时间。记住,您作为住家护理员工作两年之后,而且这两年的工作必须是在您到达加拿大后的三年内完成的,才能申请永久居留权。如果您离开加拿大超过一年或您的雇用批准已经过期,您将不得不重新向海外的签证处申请依住家护理员的身份返回加拿大。如果作住家护理员的人想放弃份工作,回她本国,也可以自由随时离开。
3、如果您申请留在加拿大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您必须完成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同时,您必须证明您已经作为专职的住家护理员工作了两年。出国护士工作中的注意事项。您的所有未独立的孩子都能包括到您的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中,他们也能同时和您一起获得他们的永久居留身份。您在加拿大国以外的未独立的孩子可以在他们本国的加拿大的签证处申请永久居留身份。他们只有在您得到移民签证和您得全家通过健康检查医学全在。提供无犯罪纪录证明以及满足其他的各个方面的要求后才能得到移民签证。您的所有未独立的孩子,即使他们不立刻和您一起申请去加拿大也必须通过健康检查和背景调查。除非您的所有未独立的孩子通过健康检查和背景调查,您本人也不能得到永久居留身份。
4、一旦您收到您通过了您的永久居留权的申请,您就可以申请一份非限制性劳工雇用批准。出国护士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这个批准允许您从事您希望的任何工作直到您获得的永久居留的身份。您可能不会马上得到您的永久居留身份。这也很正常,因为在加拿大任何时候都有很多人在申请永久居留权。您必须排队的等候。
5、很多国内护士来自已婚家庭,而且大多已有子女,她们出国的目的多是为子女创造更好的生活及学习环境。但护理员需住在加方的家庭内,加方家庭不希望住家护理员有未独立的孩子陪同前往。不过也有可能雇主考虑到护理员的具体情况同意有一个未独立的孩子陪同前往住在雇主家。护理人员可以到加拿大使馆申请孩子的访问签证,然而,在护理员被雇用的两年,使馆向其子女发放访问者签证的可能性很小。
6、部份住家护理员希望利用居加期间参加一些脱产学习或培训,但这是不可能的。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学习及培训需要申请加拿大的学生签证,而这类签证发给护理人员去参加课程时可能性很小的,因为申请人在加拿大的主要目的是作护理员工作。
7、住家护理员需要居住在雇主的家庭里,认识到这点是十分重要的。住家护理员的出现只是因为缺少加拿大人从事这类居家护理工作,如果这个短缺问题不存在,该住家护理员签证项目也不会得到政府的认可。
8、当您获得这个签证后,应珍惜这次机会。只有良好的工作表现才可较大的可能使您续签成功,以及两年后移民身份申请的成功。如果您参与了非法的活动可能导致您被取消在加拿大的工作许可。例如,您为雇用批准证明上的雇主之外的雇主工作、从事住家护理员以外的工作、同时为另一家新的雇主打工等,即使这些是雇用是被“试用”也不可以,除非您有一份新的雇用批准证明。为任何没有写在雇用证明书上的人工作都是非法的。这些经历是不被计入所规定的工作时间,这直接影响您两年后为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所要求的两年工作期限。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