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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骨折早期康复诊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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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四肢骨折早期康复诊疗原则:

一、首次诊疗时间

骨科临床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

二、康复评定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意识、生命体征、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况。了解患者总体治疗情况。

(二)康复专科评定。评定骨折部位的疼痛、肿胀情况,肢体神经功能和循环功能,在不影响骨折稳定性的前提下评定关节活动度和肌力等。根据病情评定患者的转移、站立、步行功能以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三、康复治疗

根据评定结果并结合病情,视情开展以下康复治疗。

(一)体位摆放与处理。

(二)防治并发症,特别是深静脉血栓、关节粘连、肌肉萎缩、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肌腱萎缩和骨化性肌炎等。

(三)骨折局部治疗。消肿、止痛、促进骨折部位的愈合。根据骨折部位及固定方法,实施骨折部位的等长收缩运动和相邻关节主动或被动运动。

(四)根据患者病情,适时开展转移、负重及步行训练,必要时进行辅助器具的使用指导。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骨折固定方式,制定患肢负重时间进度表。

(二)康复治疗不应引起患者明显疼痛,运动量应当循序渐进。

(三)患者出现以下情况或并发症时,应当调整或暂停康复治疗:生命体征不稳定、发热、肺栓塞、下肢深静脉血栓、骨折固定不稳定、伴发不宜康复治疗的疾病以及患者不配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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