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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实施意见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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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实施意见基本原则,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一)统筹规划,分级协同。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的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开展全科医学骨干师资培训;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制订本地区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落实本地区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工作。

(二)突出重点,按需施教。

根据全科医学师资培训需求,以临床师资和基层实践师资为重点开展培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全科医学理论培训主要由具有理论授课能力的临床及基层实践师资承担,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师资的相关理论和指导带教技能的培训工作。

(三)统一标准,保证质量。

各省(区、市)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大纲要求,规范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考核和培训管理,并在培训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确保师资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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