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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重点任务

关于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重点任务,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一)重点建设国家级、省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

国家级和省级建立完善安全、稳定的卫生监督信息平台,满足各类应用系统对设备功能和性能的要求。以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为依托,运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和国家级各项业务应用系统,探索云计算技术在卫生监督信息化领域的应用,为部分地区提供软硬件平台托管服务。

地市级和县区级建立和完善本级网络硬件使用环境,有条件的地(市)可建立互联互通的市级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

各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参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也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二)建立完善卫生监督信息标准体系。

按照卫生监督信息化发展目标和卫生部统筹规划,研究卫生监督信息化标准体系。制(修)订卫生监督信息化相关标准并向全国推广应用。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标准的宣贯工作,建立标准咨询服务机制和实施监督机制。

开发统一使用业务应用系统的省份,制订相应的卫生监督信息地方标准,并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

(三)完善卫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

国家组织推广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完善重点调查相关功能。统一开发卫生监督监测与评价系统、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卫生监督培训信息系统。试点应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基础版)以及卫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系统(基础版),应用手持执法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开发、试点应用卫生监督绩效考核系统(基础版),收集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绩效考核指标信息。探索物联网技术在卫生监督非现场监测领域的应用。

各省(区、市)要积极推广国家统一开发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卫生监督监测与评价信息系统、卫生监督培训信息系统;应用卫生监督信息国家标准,开发本省(区、市)范围统一使用的卫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和卫生监督绩效考核系统,也可应用国家组织开发的卫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基础版)和卫生监督绩效考核系统(基础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改造。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开发在全省(区、市)范围统一使用的其他业务应用软件,包括卫生监督省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投诉举报处理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系统等。地(市)和县(区)要推广、应用国家或省级统一使用的卫生监督业务应用软件。

各地根据需要自行开发卫生监督网站平台和办公自动化(OA)系统。

(四)建设卫生监督信息资源中心。

坚持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大力推进国家级卫生监督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实现与国家级卫生综合管理平台的对接。围绕卫生监督法定职能开展业务分析,统一规划信息资源,建立元数据库、资源目录和标准数据库。国家建立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基础数据库,实现管理相对人信息等基础信息的综合管理。开展对卫生监督信息的深入挖掘,建立完善卫生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卫生监督信息的分析利用,为管理决策、公共服务提供依据。

各省(区、市)要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省级卫生监督信息资源中心,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提供共享信息。省以下卫生监督机构已自建业务系统并成熟使用的省份,要建立省级卫生监督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全省(区、市)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地(市)和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中心,加强对卫生监督信息的分析利用。

(五)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依据国家等级保护要求,国家和省级要实施积极防御与综合防范安全策略,加强安全技术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运行维护体系建设,构建集“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应急响应与恢复能力”为一体的综合防护体系。

(六)建设卫生监督信息化人才队伍。

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化人才发展和培养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联合培养和人才引进制度,提高认识,普及信息化知识,加强对信息技术操作技能的培训。突出对复合型、创新型卫生监督信息化人才的培养。研究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鼓励卫生监督信息化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和职业培训。继续加大对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重点建设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化队伍、卫生监督信息化专家队伍和国家级运行维护队伍。加快建设省、地市、县三级系统管理员和信息报告管理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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