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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诊所人员要求标准

卫生部诊所基本标准对于口腔诊所人员做出了以下要求:

(一)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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