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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投诉说明

关于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投诉,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以下说明: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上网用户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上网用户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要及时通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予以改正对超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责令其停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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