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知识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共卫生知识 > 卫生法规 > 正文

关于性知识宣传的规定

——●●●聚焦热点●●●——

查分预约> 有奖猜分> 考后关注>

关于性知识宣传,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十四条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确保其科学、准确。

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淫秽内容。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5课程

4180

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