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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知识宣传的规定

关于性知识宣传,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十四条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确保其科学、准确。

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淫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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