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提出了对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的说明,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第十一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地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以下称使用计划),并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采购第一类疫苗的部门报告,同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使用计划应当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采购第一类疫苗的部门应当依法与疫苗生产企业或者疫苗批发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疫苗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