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对血液透析室人员培训要求如下:
第三十八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三十九条 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对本机构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血液透析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第四十一条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