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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要求说明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对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提出了要求,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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