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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术记录的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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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术记录的书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提出了以下要求:

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当在术后 24 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 手术日期、 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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