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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记录书写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手术安全核查记录书写要求如下: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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