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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药品购销中私自收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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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禁止在药品购销的过程中私自收受利益,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第五十九条 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帐外暗中给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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