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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麻醉术后访视记录的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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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麻醉术后访视记录的书写规范规定如下:

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是指麻醉实施后,由麻醉医师对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情况进行访视的记录。 麻醉术后访视可另立单页,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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