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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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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如下书写要求: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的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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