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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政策

医学教育网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政策整理如下:

第七十六条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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