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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记录书写

医学教育网整理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对抢救记录的要求如下:

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 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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