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后果论:
医学后果论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理论,是以医学道德行为后果作为确定医学道德规范的最终依据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它认为确定医学道德规范的目的是调整人们的利益,医学道德所规范的就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使医学道德行为取得好的行为结果。
医学后果论同样是医学伦理学古老而永恒的理论之一,医学后果论是后果论在医学领域中的贯彻。最早的医学后果论可以追溯到希波克拉底的医学伦理思想,他提出的“有利于病人”、“不伤害病人”原则,就具有医学道德终极目的意义,成为医学行为和医学道德规范的出发点。此后医学史上的大量医学道德规范(医学道德义务)如:保密、仁爱、忠诚医术、和蔼端庄、认真务实等,其最终依据无非就是希氏所揭示的两个基本原则,它体现了医学道德的终极目的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
随着医学的社会化,尤其是医疗机构的诞生,医患关系由过去的个别医生面对单个病人,转变为许多医务人员(不仅仅医生)面对许多服务对象(不仅仅是病人本人),医学界面对着服务对象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调节问题,同样需要考虑相关者的利益,需要功利主义(功利论)的指导。例如,当代生命伦理学提出“公正原则”,就是要求在救治病人的时候(满足病人利益)的同时,考虑相关者——其他病人的是否更需要救治。
医学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社会公益事业。整个人类、不同的民族、国家、群体有着自己的共同的长远利益,同样需要考虑社会公益,需要公益论的指导。1973年,在美国召开了“保护健康和变化中的价值讨论会”,在会上加利弗尼亚大学医学院的约翰逊教授、乔治城大学人类生殖和生物伦理研究所所长赫尼格斯提出了公益理论。随着人们对生殖技术、基因技术等医学高技术会影响到人类公共、长远和后代的健康利益认识的加深,公益论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