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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法源于《黄帝内经》

下法源于《黄帝内经》:

下法,亦称泻下法,指运用有泻下、攻逐、润下作用的药物以通导大便,使停滞于肠胃之宿食、积滞、实热及水饮等从下而出,从而荡涤胃肠、排除病邪的一种方法。下法的应用范围广,见效快,凡是胃肠实热积滞,大便不通,以及体内蓄水等邪实之证,而正气未虚者,均可使用。此外,落马坠井、跌打损伤等外伤疾患也可用下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下法之最初来源于《黄帝内经》:“中满者泻之于内,因其重而减之”,后张仲景根据《内经》以及自己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创立了寒下的大承气汤、温下的大黄附子汤、峻下的十枣汤、润下的蜜煎导等36方;元代张子和则进一步推广和扩大了本法的应用和范围,认为“催生、下乳、磨积、逐水、破经、泄气,凡下行者,皆下法也”,因此,“下法”实际上包括了通、泻、降、利等诸法,体现了“六腑以通为用”、“以降为和”、“以泻为补”等中医理论。

根据下法药物的性质,可以分寒下、温下两类。“寒下”所用的药物多性质苦寒,代表方剂有大黄、芒硝等药物组成的大承气汤,适用于肠胃实热证:“温下”所用的药物性温热,药物有巴豆、续随子等,代表方剂有大黄附子汤、备急丸等,温下适用于脾胃寒实积聚的患者。

根据下法药物的峻烈程度,又有峻下、缓下之分。“峻下”是猛烈攻下的意思,“缓下”是缓和润下之意,这是因为在使用下法时,除了要考虑病情的寒热外,还要考虑患者体质的强弱。如“寒下”的大承气汤,属于峻下性质,而脾约麻仁丸则属于缓下性质:“温下”方剂中的备急丸属峻下,济川煎属缓下。

临床上,下法常与其他方法配合使用,如与汗法、补法、和法相互搭配,能更好的治愈疾病,维持体内元气。下法若应用及时,护理得当,能有立竿见影之效。

使用下法时的注意事项与吐法、汗法类似,祛除病邪后就要马上停服药物,以免伤及胃气,并应多喝粥汤等容易消化的食物,忌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专家提醒,由于下法容易耗损正气,因此,老人、孕妇及体质虚弱者禁用下法。另外,处于哺乳期和经期的女性也要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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