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科门诊护理工作常规:
1.按门诊一般护理常规施行。
2.除直接来科门诊的患者外,一般门诊患者须通过门诊部预诊处检诊后疑为传染病患者,方可至传染病科就诊,由传染病科门诊护士挂号安排候诊。检诊时应特别注意我国近来新发现的传染病是否在当地出现。
3.对直接来科门诊或由他科转来的传染病患者,均应扼要询问病史,测体温、脉搏与呼吸,必要时测血压,并观察有无皮疹、黄疸、发绀、脱水、不安、意识障碍等。
4.候诊室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并合理安排诊疗护理工作。发现重危患者,应即报告在班医师,提前诊治或抢救。
5.指定不同病种传染病患者在不同区域候诊,并到指定的接诊室就诊,勿让患者随意走动。
6.酌情给患者填写检验申请单,送血、尿、便检查;必要时准备咽拭子、血涂片、皮疹涂片、脑脊液或肝功能等检查。
7.接诊室接诊一种传染病后,应按规定消毒后才能接诊另一种传染病。
8.有传染性的患者离去前,应协助医师介绍有关隔离、消毒、治疗的注意事项。需要时介绍有关复诊、转科、转院的注意事项。对护送工具如车辆、担架等,亦须消毒后方可离去。
9.遇有传染病患者无床收容需要转院治疗时,应向转入医院门诊接诊室电话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通知患者,并协助联系交通工具。病情危重者,应设法护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