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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化妆品产品的卫生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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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化妆品产品的卫生标准要求很多人还不是特别的了解,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的小编特为您整理如下: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1)眼部、口唇、口腔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500/ml或500/g

(2)其它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0/ ml或1000/g

(3)每克或每亳升产品中不得栓出粪大肠群,绿脓杆菌,2,3.1.9 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4)化妆品包装材料必须无毒和清洁

(5)化妆品标签上应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地、包装上要注明批号。对含有药物化妆品或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尚需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6)对演员化妆品的某些特殊要求另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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