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了,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为促进泗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度安徽省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泗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医学类自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度安徽省泗县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泗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医学类自聘人员10名(详见岗位表),招聘相关信息在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平台(public/column/16?type=4&action=list)、泗县卫计委政务公开平台(public/column/158?type=4&action=list)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未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县政务服务中心南50米)。
3、报名注意事项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填写《2018年度安徽省泗县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泗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自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其他事宜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为1: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考试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1)专业测试人选: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形式和内容:采取专业笔试形式,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
(4)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20分;
(5)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卫计委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如入围体检、考察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工资审批、职称评聘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7095128(县妇幼保健院)。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度安徽省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泗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自聘人员计划(岗位)表
2、2018年安徽省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泗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医学类自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