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原名为北京苏联红十字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前苏联政府援助下,由党和政府建立的第一所大型综合医院。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理解并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方针政策,助力北京市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发展;
2.热爱医学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3.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执业资格;
4.非北京户籍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审批条件;
5.无任何违纪、违法犯罪纪录;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具体条件
1.年龄在53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特别突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2.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导师;
3.本专业三级甲等医院累计临床工作时间不低于10年;
4.在本学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及知名度,熟悉相关专业前沿发展方向;
5.所从事专业相关知名杂志编委或者相关领域学(协)会全国常委以上学术任职;
6.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级研究课题;
7.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影响因子累计10分以上。
四、招聘程序
1.符合学科带头人应聘条件的请将个人简历,以“专业-姓名-原工作单位”为主题发送至yyyyrlzyc@126.com.
2.人力资源处对简历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考核小组主要为院公开招聘专家委会员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全程监督考核过程,面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处对结果进行汇总,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上报医院批准。拟聘用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
五、待遇
1.按照医院公开招聘渠道录用后,按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给予相关待遇;
2.根据实际情况及科室岗位需求情况予以聘任医院中层副职以上行政职务,入职后按组织程序办理;
3.聘用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七级或以上;
4.可实行年薪制,提供住房补贴或公租房,匹配相应科研经费;
5.其它待遇面议。
六、需说明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所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2.工作地点根据医院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在西城院区或通州院区,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
3.应聘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北京友谊医院人力资源处
咨询电话:010-63138310
邮编:10005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019年5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北京友谊医院学科带头人需求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