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通州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3人公告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招聘信息,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现面向本市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5家事业单位20个岗位,拟招聘4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
(四)招聘对象为本市社会人员;
(五)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2.符合岗位需求专业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18年11月22日-12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的“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于2018年12月3-4日(8:30-11:30,13:30-16:00),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各招考单位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附件2)。
报考者务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现场确认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若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考核安排
(一)用人单位需在考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岗位匹配度考察;
(二)考试形式:面试;
(三)报考者于2018年12月6日上午9:00至2018年12月8日上午8:00之间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12月8日进行,详细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统一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考生最终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如遇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
(七)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任何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分数高低,依次替补。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格。
七、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咨询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010)695454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18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确认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