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05人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11月重庆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考后聘用待遇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二、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同时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相关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明确拟聘人员与拟聘单位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律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2020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9月30日以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所报考的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聘,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512967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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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11月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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