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市人民医院2018年度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使用计划的复函》(池编办〔2018〕19号)文件及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池州市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2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为3名。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8年12月21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人才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等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1月9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911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按45元/科收取,面试费按80元/人收取。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1月11日工作时间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及总成绩合成
1、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
3、成绩合成: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聘用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由市人民医院择优聘用。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在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医院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医院为受聘者依法缴纳相关保险。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有关信息将在池州人才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0566-2816426,2816108)。
考务电话:0566-3211903
监督电话:0566-2317858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18年紧缺人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