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县卫生事业单位现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工作者,招聘详情如下所示:
为补充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县编委2017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报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7年秋季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人(其中医疗岗招聘10人),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秋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现役军人;(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至2017年7月31日止未满五年的;(6)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7)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7月31日至8月4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7月31日8:00起至8月4日18:00,考生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查询、报名。报考者应慎重选择职位,每个报考者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初审通过后将不能更改报考职位。
2、资格审核。报考者可在报考成功后两个工作日内,登录长汀县人力资源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通过“申诉通道”再次报考,也可更换其他职位报考。进入面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户籍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如提供材料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将取消面试资格。
3、缴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考试考务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报考者报名成功后须在8月6日18:00前完成缴费,8月6日18:00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缴费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打印准考证。报考成功者可在8月21-9月1日18:00自行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采取100分制,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9月2日上午9:00-11:00
3、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5、笔试合格线:合格线逢五逢十设置。切线规则: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至逢五逢十的分数即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在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个别职位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招聘。
2、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公布。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考核
1、依据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
2017年秋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流程.docx
《2017年秋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