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华池县中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华池县人民政府2017年7月17日十八届8期常务会议精神,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华池籍各类医学院校毕业生45人。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疗、医技类专业毕业(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25名,具体包括临床类毕业生17名,药学专业2名、影像专业3名、检验专业1名、口腔专业2名。若药学、影像、检验、口腔专业招聘人员数量不足时,指标由临床类专业补充。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持有护士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含正在接受立案审查)。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次招聘的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招聘的临床专业人员,如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①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
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③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④体检不合格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华池县卫计局三楼宣教股(315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取得的相关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县中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1份)报名,同时提交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华池县公开招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公开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技能、社会常识等。
2、硕士研究生免试,直接聘用。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聘用
1.公示。全部招聘人员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华池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2.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1名并列者全部聘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聘用。对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被聘用人员可参加省市组织的招录考试,被正式录用后,聘用合同自动解除。除招考原因外,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缴纳3万元违约金。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五、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硕士研究生除了享受同等学历毕业生工资标准外,本人自愿与华池县中医医院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免费提供公租房一套,租赁费由县中医院承担。招聘的医疗、医技类人员聘期内工资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学历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招聘的护理类人员工资按照1500元/月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享受院内奖励性绩效工资。
咨询、报名单位:华池县卫计局5121783
联系人:倪奋德13830409523黄晶13919611088
华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