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招聘17人公告公布了,有准备应聘的朋友们,现在就可以报名了,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更新卫生人才招聘的相关信息,还请大家多多关注。
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是顺德唯一一所以精神医学为主的区属公立非营利性专科医院,加挂“顺德区精神卫生中心”的牌子,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医院坚持 “以精神病专科为龙头,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院方向,除精神科外,设有老年、神经、药物依赖、心理、康复等重点专科。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其中:精神科医师 6名;心理科医师 1名;社区防治科医师1名;超声诊断医师1名;放射诊断医师 1 名;心电图医师1名;脑电图医师1名;心理治疗师1名;护士2名;药剂师1名;审计师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职位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 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节假日休息)。
邮寄报名: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8月31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或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宝林路健民街3号伍仲珮纪念医院办公室,收件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22296704,邮编:528333.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者须填写《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医院网站可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如原工作单位为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要求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复印件)邮寄到本单位,但必须在笔试前进行资料原件的核查。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 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考核应职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技能操作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和技能操作。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技能操作。主要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7天全脱产技能操作,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定。技能操作实践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能操作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技能操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4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 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 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 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符合顺德区高层次卫生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确认条件的,办理确认手续后,可纳入编制管理。
(二)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我院签订相关合同,享受我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本次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对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单位可以决定停止录用。试用薪酬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招聘过程中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以下网站发布:
1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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