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顺德区勒流医院招聘14人公告(第二周期)公布了,有准备应聘的朋友们,现在就可以报名了,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更新卫生人才招聘的相关信息,还请大家多多关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协作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和顺德区卫生监督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2011年被评为广东省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基地。现因工作需要,2017年广东顺德区勒流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2017广东顺德区勒流医院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顺德区勒流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二周期)》(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现场报名: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节假日休息)。
2.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备注: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与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一致),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或邮寄地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沿江中路2号勒流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收件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757-23663763,邮编:528322.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已婚人员计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办理报名手续,相关资料的原件核对后退回。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邮寄至人事科。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实际报名人数纳入面试对象。
(二)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体检。
(四)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聘者需参加实践技能测评及面试,按实践技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
1.具有副高或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2.博士研究生学历。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符合顺德区高层次卫生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确认条件的,办理确认手续后,可纳入编制管理。
2.经招聘录用的人员与单位签订相应的聘用或劳动合同。见习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录用的工作人员按单位相应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
3.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网:
咨询电话:0757-23663763、0757-26369620
监督电话:0757-22833387、0757-2553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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