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日前“南宁市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7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招聘信息的小伙伴可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招聘的具体岗位和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11日
一、招聘名额
招聘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2021年度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1年8月9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8月9日(如18-40周岁,为1980年8月9日至2003年8月9日)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悦宾路1号8楼0804号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工勤岗位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经城区人社部门批准后采取直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四)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8楼0804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笔试
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通知考生。
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
工勤岗位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所有报名的考生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
(三)招聘总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其取得资格证书高者优先,若取得资格证书等级相同, 按照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在前的优先,如再相同可根据根据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学历等考虑进入招聘考察,送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失信行为、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人员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考咨询电话:0771-5826589 监督电话:0771-5826658
附件下载:
岗位表
报名表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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