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剂招收工作的公告》要求,我委完成了2018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学员调剂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录取学员名单
2018年海南省住培调剂录取学员共31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事宜
请被录取的学员于2019年1月5日自行前往培训基地报到,1月7日开始培训。学员报到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3,社会学员不需提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学员务必提交)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安排委培学员到培训基地报到参训;培训基地负责通知所招收的社会学员按时报到参加培训。
(二)请各培训基地于1月18日前与学员及相关委派单位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并将签署盖章的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由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存档。《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样本)》请联系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提供,各培训基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条款。
(三)各培训基地要提前做好学员培训的准备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要严格按照各专业培训标准细则实施带教、轮转、考核,及时反馈、上报轮转培训情况。要协调安排好学员住宿,配备必要的床上用品。要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对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训学员具有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再次确认学员的培训类别(临床、中医、口腔类别)及专业,应与其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以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职称考试专业相一致。
(四)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基地的规章制度,中途因自身原因放弃培训或者因违纪取消培训资格的学员按协议缴纳相关费用。培训基地、委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参训学员休产假、婚假期间的福利待遇。
(五)被招收但无故不报到参训或退培的学员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的培训学员(含培训基地本单位、委培单位、社会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招收的培训学员必须连续参加并完成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暂停培训;申请暂停培训者按无故退培处理,其原有培训经历不保留。
(六)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执行《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关于住培学员执业注册的规定,加强住培学员执业注册管理。
(七)各培训基地于1月7日前将学员报到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同时按照中国医师协会规定的模板收集报到参训的学员信息,导入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并上传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各协同基地务必配合联合的培训基地完成学员信息收集,由联合的培训基地负责统一导入并上传省卫生健康委审核。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林海,66227291.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及电话:麦飞熊,65335569.
附件:
2018年海南省住培调剂录取学员名单
单位介绍信模板
学员报到情况汇总表
培训基地联系方式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