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技等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坚持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5名,聘用后具体岗位由卫健局统筹安排。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执业资格、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等条件;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4、保定市内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及雄安新区)。
(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1、现役军人;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已应聘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2019年5月17日至 2019年5月27日期间,易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适时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由卫健局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5月30日3、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应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2019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出具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档案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由人社局审核并签字。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笔试时间:2019年6月23日,考生务于2019年6月19日至6月21日到易县人社局干部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命题,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等。
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分别约占卷面分值的50%左右。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为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60%,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四)面试面试时间:2019年7月6日,考生务于2019年7月3日至7月5日到人社局干部领取面试通知。具体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评委由县招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按照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依据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个人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层次较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报名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负责。
体检、考核期间主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公示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以及后续环节不同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组织递补。
(八)人员管理与待遇1、人员管理。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所聘用人员列卫健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差额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易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易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