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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保定满城区卫计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2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精神,依据《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法制审核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满政办〔2018〕3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在卫计局组织下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含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听证会、专题调查研究等工作;监督卫计局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二)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或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优先选聘。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通过个人自荐,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推荐及定向邀请等方式,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满城区卫计局提交纸质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申请材料或相应的电子版材料。

(二)审核批准

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三)聘用

经批准后,颁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监督员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

附件:行政执法监督员申报表

联系人:李志英

联系电话:7130206

点击下载>>>

行政执法监督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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