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意见的通知》(黑卫家庭规发〔2018〕38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伊卫基层函〔2019〕2号)、伊春市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实施方案》(伊卫计发〔2018〕143号)要求,嘉荫县2019年面向省内、外为朝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招聘对象为省内、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类别为临床、超声。
(二)招聘单位及方式。招聘单位为朝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2.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需要卫生健康局和人社局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笔试,按照得分高低根据计划数,进行聘用;报名结束后通过同一岗位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3.笔试成绩相同者,执业级别高者优先;执业级别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全日制统招学历优先;同等条件下,家庭居住地在当地者优先。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志愿服务于基层;2.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3.医师执业类别为临床、超声;4.第一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并具备干部身份,执业级别放宽至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级别(含通过2018年度国家统一考试,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系统》中查询成绩合格,还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5.具有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能够胜任受聘岗位工作需求;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下述人员不能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有基层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计划内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7.已聘用的省招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8.有违约和失信行为的人员;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申报需求计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根据朝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岗位需求计划,审核汇总后上报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嘉荫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到朝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报名后由卫生健康局和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嘉荫县朝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4份,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及近期同版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5张。
(四)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医疗专业知识。笔试通过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政审。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由县卫生健康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以及在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根据笔试成绩及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汇总上报伊春市健康委备案。
三、相关待遇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聘用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年收入不低于6(5)万元,本科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年收入不低于5(4)万元,专科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年收入不低于4(3)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朝阳镇,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凡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直接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经过培训取得《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和《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按照伊春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全科医生注册工作的通知》(伊卫计函[2017]88号)要求,加注全科医学执业范围。
以上情形,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关于年龄、资格、学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含当日)。
六、组织报名
(一)报名地点:嘉荫县朝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西侧综合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2019年5月31日。
(三)联系人:沈露,电话:0458-6195909,1569458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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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方案.docx
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嘉荫县朝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