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黑龙江】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10月12日
工作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计划安排,2019年为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4名专科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招聘对象为省内、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影像、临床医学。
(二)招聘单位及方式。招聘单位范围为全县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按期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我县按省分配计划,分批完成年度招聘任务。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此次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和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县卫健局和人社局通过面试或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三)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需求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和人社局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提出岗位需求计划,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市审核汇总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三)组织公开招聘。
1、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根据《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应聘人员须到通河县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共同负责。
报名时间:2019年9月 23日开始至10月12日结束(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址:通河县卫生健康局三楼310办公室。
联 系 人:张鹤丽 联系电话:0451-57422704。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019年通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在公告网站下载填写),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档案存放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和报名条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4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证件照。
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报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
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招聘要求相符。
2、资格复审
经县资格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卫健委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县卫健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面试,并择优聘用。
3、考试与确定体检人员
复审合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县卫健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岗位依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面试分数出现并列,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占70分,综合素质占3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符合直接聘用和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5、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6、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分别在哈尔滨市卫健委、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附件1:黑龙江省通河县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计划
附件2: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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