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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实验岗位13人公告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关于2017年度严控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编〔2017〕49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与师资队伍实际规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隶属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专科层次普通中等学历教育工作。学校现有南岗区学府路和阿城区金源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5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基础设施完善。我校教职工485人,专任教师347人。高级职称185人,其中正高41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60人,来自临床兼职教师300余人,双师素质达79.28%。学校有国家级师资、省级师资、省(厅)级专业带头人等人才。学校设有护理、临床医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11个专业。其中,护理、药剂、检验、口腔为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重点学科,护理专业还被教育部授予国家示范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高等院校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本次招聘岗位为实验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6.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8:00至2017年11月10日12: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压缩包(邮件和压缩包标题设为“岗位编号+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hljhgzrsc@126.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无极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ljhgzrsc@126.com)的回复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1寸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生活照或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3.招聘比例。原则上,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不达比例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网上公告。

2.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反正面打印并签字)。

(2)本科之后(含本科)各时期学历、学位、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到证(派遣证)、职称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并在录用后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此外,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也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封面、目录以及正文页)。

(3)政审材料:填写《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3)。已参加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须签字并盖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签字并盖章。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由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知识组成一张综合试卷。原则上,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拟聘岗位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3: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以试讲形式开展,时间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各拟聘岗位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为本科学历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时间、地点以在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将会提前通知。

(四)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校长办公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采用人事代理制,受聘者与高薪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劳务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具备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联系人:王老师、路老师

咨询电话:18646261441

报名电子邮箱:hljhgzrsc@126.com

举报电话:(0451)87064098(校纪检监察室)

六、本公告由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 护高专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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