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我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02名。参照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研究特制定招聘方案,现通过信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如下:
一、指导原则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把一批热爱卫生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到卫生队伍中来,解决当前我院人才缺乏问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资格:见岗位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县内卫生计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专业名称 |
学历 |
需求人数 |
临床医学(含儿科8、感染性疾病科2、病理科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4 |
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5 |
医学影像技术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药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中药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麻醉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护理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50 |
康复治疗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7 |
中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统计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医学信息学或计算机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合计 |
|
102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8日—1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30-6:00),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籍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376-7973107 13507615977
(二)招聘人员方法
招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1、笔试
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医院科室发展需求,临床专业毕业生愿意调整从事(儿科、病理、医学影像诊断、感染性疾病科)专业的人员,总成绩另加10分。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等于或小于1:1.5时,采取简易程序直接进入面试程序。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5月14日上午9:00—11:00,住院部一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5月15日上午8:30,住院部一楼会议室。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遇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如遇有放弃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遇有虚假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招聘工作将邀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八、待遇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研究生学历给予五万元安家费,县域外的人员提供周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