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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7〕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编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类别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漯河医专、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医专一附院)、漯河市中心医院西城分院、漯河市中医院、漯河市二院、漯河市三院、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五院、漯河市骨科医院)、漯河市六院、漯河医专三附院、漯河市传染病医院、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漯河市健康教育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5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专业类别
根据专业不同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的招聘形式,专业类别设置为:临床医学类、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见附件表格中专业类别)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临床医学类、公卫类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到大专学历),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治疗技术类要求三年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失信人员。
三、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漯河市卫生计生信息网()及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临床医学类
1.报名。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报名、考试等具体要求请登陆各用人单位网站查询:
漯河市中心医院(含西城分院):
漯河市中医院:
漯河市二院:
漯河市三院:
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五院、漯河市骨科医院):
漯河市六院:
漯河医专三附院:
漯河市传染病医院:
2.资格审查。考生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二)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
1.网上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17年7月4日8:00—7月7日18:00应聘人员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信息”栏,点击“2017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7月7日18:00停止报名。
护理助产类:只填报专业类别,待考试全部结束后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填报具体单位岗位。
药学类、中药学、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网上报名时填报一个招聘岗位。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后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要及时打印《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管。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不参加笔试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开考前(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实操、体检时使用。
五、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招聘的专业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招聘形式。
(一)临床医学类: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方案,组织考生报名及考试考核,招聘方案、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
1.报考临床医学类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2.报考临床医学类其他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各招聘单位在同一时间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护理助产类: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的考试形式,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本类各专业岗位总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本类各专业岗位总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实操人员。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技术类、公卫类: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考试内容及方法
笔试、面试和实操满分均为100分。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根据专业类别不同分别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后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须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实操
1.实操,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
2.实操时间、地点:面试结束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临床医学类。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护理助产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
3.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技术类、公卫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填报志愿
考试环节全部进行完毕,考试总成绩公布前,护理助产类需填报志愿(其他专业无需填报志愿),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结合招聘计划资格条件,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同时可填报一个调剂志愿。考生本人应仔细、慎重填报志愿,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确定体检对象
(一)临床医学类。
1.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体检对象由各医院根据考核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
2.其他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护理助产类。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技术类、公卫类。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低于该专业类别考生平均总成绩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九、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一)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
附件:2017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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