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卫生计生发(2018)93号《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度编外自主招聘请示的批复》,结合工作需要,拟从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临床医学5人
2、护理专业4人
3、影像学1人
4、针灸专业1人
5、康复技师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分配;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1、 临床医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本科为非独立学院本科或2016年(含2016年)前认定的二本,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
2、影像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本科为非独立学院本科或2016年(含2016年)前认定的二本,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
3、针炙: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本科为非独立学院本科或2016年(含2016年)前认定的二本,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
4、康复技师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为非独立学院本科或2016年(含2016年)前认定的二本,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
5、护理: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考试合格),1990年5月31日后出生,2018年6月15日(含)前在我院进修或取得我院进修结业证的人员。
6、以上学历均为第一学历。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利川市各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编外自主招聘人员以及利川东方和谐医院已招聘人员;
4、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至9月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十五楼院办公室(1504房间)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专业所需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由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
(4)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一份。
四、组织考试
1、由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8日14:30-16:30在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多功能厅考试。
3、考试范围
(1)公共题
(2)专业知识题
4、考试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在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院内公示。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岗位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人员时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择优录取)。报考人员人数小等于岗位计划人数时,考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