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枣阳市卫生健康局”正式发布招聘公告!医学教育网特地整理了“【湖北】枣阳市卫生健康局急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和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由于防控工作紧急,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是正在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7、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枣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8、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至时间2020年1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已在枣阳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正在接受审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6、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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