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76名,招聘计划与岗位见《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医卫类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
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计划与岗位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考生提出申请,报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4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5月16日9:00—5月19日8: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考试考务费。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中国湘乡网、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卫岗位综合知识》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
《医卫岗位综合知识》考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医学基础理论占85%,卫生法律法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占15%)。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
(四)考生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操作考核。报考人员操作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医卫岗位综合知识成绩×7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由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中放弃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办理人事及入编登记等手续。
安排到乡镇卫生院的考生须服从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31-56789876
附件:
1.《湘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医卫类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点击下载)
2.《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