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市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4月招聘公告,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相关内容,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有关湖南醴陵市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4月招聘公告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详细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卫计事业稳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规定,结合卫计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48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各单位网站或电话咨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与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 27日至4月2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醴陵市卫计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醴陵市卫计局三楼会议室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需加盖单位同意报考的公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卷面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
岗位代码001至005岗位考西医临床三基(A卷)。
岗位代码006、007岗位考中医临床三基、西医临床三基,分值各占50% (B卷)。
岗位代码008、009岗位考基础护理知识和护理临床知识(C卷)。
岗位代码010、011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D卷)。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6)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醴陵市人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株洲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卫计局:0731—22356716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0731—22356730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1—23286809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醴陵市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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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醴陵市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